我是很俗氣的認識披頭四,那是我大學重考那一年,
EMI出了一張<披頭四冠軍精選The Beatles 1>,
CD封面大紅色底的寫了黃色的The Beatles和大大的1,
當時我聽補習班的數學老師介紹過,
好奇之下我買了,於是我認識了披頭四。
於是我震撼了,當時的我只聽國語流行音樂,沒在聽西
洋音樂,更別說披頭四這樣曲風且多變的搖滾樂,相比
下國語流行音樂實在很軟並且相似(這想法我現在看來並
不正確),那之後我才知道音樂原來可以這麼豐富,這麼
有力量。(我當時都17歲說,真是相見恨晚)
那之後我瘋狂的買CD,除了披頭四的各張專輯外,也開
始接觸其他搖滾歌手,短短的時間,買了2萬多CD,真是
瘋了。不過對當時的我來說,這些都是我的精神糧食,那
時我整天聽著早期的搖滾樂,比較近的也只有槍與玫瑰,
超脫,直到到大學四年,我仍愛搖滾樂,即時身邊沒同好。
老實說,披頭四對我來說,年代實在太早,1963年出第一
張到1970年便解散了,很難相信只有不到10年就解散了,
唱片卻一直賣到現在,賣到超過10億張,他們創的紀錄有
很多,我就不談了。
重要的是他們唱的歌都是自己寫的,雖然一開始就像偶像
一般受到歡迎,但之後他們仍然在創作上不斷努力和革命,
一直求音樂的突破,這才是他們偉大的地方。
說來,畢業後,當兵到退伍直到現在,我比較少聽音樂,
我也不知為何,最近想好好聽音樂,回頭來看披頭四,說
實話,他們的歌聲不能說是很好,編曲以現在來聽,雖然
不流行,卻很豐富,仍然感受得到那種創新的力量。如此,
便已足夠了。
我想,到了我老了的時後,那時的年輕人可能還有人在聽
披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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