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俗氣的認識披頭四,那是我大學重考那一年,
EMI出了一張<披頭四冠軍精選The Beatles 1>,
CD封面大紅色底的寫了黃色的The Beatles和大大的1,
當時我聽補習班的數學老師介紹過,
好奇之下我買了,於是我認識了披頭四。


於是我震撼了,當時的我只聽國語流行音樂,沒在聽西

洋音樂,更別說披頭四這樣曲風且多變的搖滾樂,
相比

下國語流行音樂實在很軟並且相似
(這想法我現在看來並

不正確),
那之後我才知道音樂原來可以這麼豐富,這麼

有力量。
(我當時都17歲說,真是相見恨晚)


那之後我瘋狂的買CD,除了披頭四的各張專輯外,也開

始接觸其他搖滾歌手,短短的時間,買了2萬多CD,
真是

瘋了。不過對當時的我來說,這些都是我的精神糧食,


時我整天聽著早期的搖滾樂,
比較近的也只有槍與玫瑰,

超脫,
直到到大學四年,我仍愛搖滾樂,即時身邊沒同好。


老實說,披頭四對我來說,年代實在太早,1963年出第一

張到1970年便解散了,
很難相信只有不到10年就解散了,

唱片卻一直賣到現在,
賣到超過10億張,他們創的紀錄有

很多,我就不談了。



重要的是他們唱的歌都是自己寫的,雖然一開始就像偶像

一般受到歡迎,
但之後他們仍然在創作上不斷努力和革命,
一直求音樂的突破,這才是他們偉大的地方。


說來,畢業後,當兵到退伍直到現在,我比較少聽音樂,
我也不知為何,最近想好好聽音樂,回頭來看披頭四,

實話,他們的歌聲不能說是很好,
編曲以現在來聽,雖然

不流行,卻很豐富,
仍然感受得到那種創新的力量。如此,

便已足夠了。



我想,到了我老了的時後,那時的年輕人可能還有人在聽

披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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