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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總是在莫名其妙的事物上很認真,但對閒話家常卻是毫無天
份。由於當時正是一個閒話家常的場合,腦袋處於低迷狀態,我聽了
保持沈默不語。回到家後,我反省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也許和我關
心的話題有關吧。我試著用一般人的角度來檢視我思考的議題,果然
是既冷門,不新鮮又很無聊。
也許我應該多關心演藝圈的八卦(3年多沒看電視了,新藝人只認識
殺很大的遙遙。)或時尚流行(我唯一了解的名牌是Levi's)、車子
(當兵的同袍說我不懂車,不像男人。)、美食(我比較熟的餐廳是
7-11。).....算了,不檢討了,越說越慘。難怪很難和正妹聊,都說我
敦厚穩重老實(雖然也沒說錯),主要還是不知道開口說什麼。
其實還是有聊得來的時候,主要是碰到同類(地球上還是存在很多非
地球人,但異形種類太多,頻率未必相合,你要有耐心找。)有一位
同類和我無聊到找了一些現象來討論,無聊就算了,還是很不新鮮的
議題。以下就來看看無聊的話題,以及我自己亂回答的一些理由。
Q1:在鄉鎮騎機車的在地鄉民,為何都不戴安全帽?
A:去~什麼爛問題。不就鄉民不爽戴,警察又不抓。由於同類說沒
那麼簡單,叫我深入思考。我想了想,對啊,為何警察在鄉間就
執行不彰,在市區就抓很兇?是因為鄉民都不戴安全帽?那為何
鄉民可以理直氣壯的不爽戴就不戴?還是因為鄉民是在地人,可
市區也有在地人啊,市區在地人在市區騎車還不是照戴。後來想
到了理由:
1.市區交通流量大,不戴較危險。
2.市區交通流量中,外地人比率不低。(例如住郊區,去市區工
作)而騎有段距離的路程到外地,就比較願意戴。因此外地人
戴安全帽的人一多,不戴的就變少數,所以市區的在地人騎短
程也須戴,否則很顯眼。戴的人比率高,警察就易執行取締。
相反的,鄉間交通流量以本地人居多,若本地鄉民都不戴,就
不戴的人佔絕大多數,人多就理直氣壯,警察就難以取締。久
而久之,就成為習慣文化。
人能理直氣壯的行為背後,都有原因的,即使是本人沒察覺。
Q2:撿到撒錢怪客的錢,為何沒什麼民眾歸還錢?
A:前陣子新聞報導撒錢怪客,撒了約有2百萬,只有一位民眾歸還
3000元,人心不古嗎?為何偶爾聽到有人撿到大錢,會送警察局
,這次民眾卻都不想還。
答案很簡單,罪惡感不同。撒錢畢竟是他自己撒的,拿走了比較
沒罪惡感。而拿了別人不小心遺失的錢,罪惡感就重多了。
此外,原本撿錢有侵佔的問題,但怪客是自我拋棄錢,故那些錢
為無主物,按無主物先占取得原則,撿錢不還並無犯法。
(不過,怪客好像有精神問題,雖不致為無行為能力人,但可能
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怪客的拋棄也許可主張拋棄無效,但前提他
撒錢之前,已受輔助宣告。)
還有撿撒錢的行為,畢竟不是多好的事,若主動返還,不就告訴
警察自己當時參與撿錢。
Q3:台灣為何機車那麼多?
A:又是個機車問題。台灣機車密度聽說全球第一(不確定,但前幾
名應該有),歐美國家,日本等都無此現象。這問題我小時候就
有問過大人,也沒得到什麼滿意的回答。問題似乎比想像中難。
我姑且猜測一些理由:(未必正確)
1.台灣地狹人綢,加上經濟發展時急需交通工具,大眾運輸工具又
未能及時完備發展。
2.氣候不同。歐美國家中,有些季節天氣很冷,甚至會下雪。此時
機車只能擺著,等氣候轉暖,買機車就不經濟。
3.已開發國的傾銷。由於上述理由,台灣環境及時機,購買力等
都適合機車市場,於是已開發國就極力傾銷。
Q4:無名網路名聲臭掉了,為何使用者還是眾多?
A:原因大概是無名很早起家,又早成功聚集大量使用者。即使後來
名聲臭掉了,基於社群因素(朋友都用,當然跟著用),無名相簿
正妹多(又一堆清涼照)。此外,早已使用無名部落格者,若部落
格已經經營起來,基於沉沒成本的考量,如搜尋筆數,Google的
PageRank等,就不太願意搬家。
Q5:為何網路發展至今,台灣玩BBS的人還是很多?
A:因為有 PTT (只能這麼回答了,尋求高人見解。)
Q6:為何詐騙電話事件這麼多?
A:我在別的地方有討論到,抓我在那裡的留言來回答。
因為通訊科技的進步,極度的降低了亂槍打鳥的成本。詐騙電話
也是,不斷地利用電話打給很多人,只要有極少數的人被騙了錢
,就足以回本兼賺了。古人哪來的電話可以打,還要一家一家跑。
只能使萬分之一的人相信的詐騙,古人不太會做,成本太高。所
人古人詐騙時,由於成本問題,會仔細考量對象才下手。不像現
代詐騙電話都隨便亂打,不管對象好不好騙。
此外再寫之前沒寫到的,詐騙電話主要配合提款機轉帳,而提款
機在台灣則是在1990年代才引進,所以近10幾年來,電話詐騙確
實越來越多。
Q7:大家愛看狗仔報紙,何為不怕自己的隱私被侵犯?
A:我在別的部落格也有討論到,又抓一次個人留言。
主要是法律因素。法律不會讓傳媒隨意侵犯一般人的隱私。
目前傳媒所侵犯的公眾人物隱私,都是經過法律利益衡量後所規
範的。當隱私的成本不限定在公眾人物,公眾議題。而轉嫁到每
一個人身上時,沒有人會去支持傳媒,會開始恐慌,要求重新制
定對大眾有利的法律。可看以下譬喻:
現在的傳媒,大家就好像去摔角比賽現場看雙方打來打去,好開
心。但突然有天,摔角主辦單位告訴觀眾,選手隨時隨地會衝出
圍欄,跑到觀眾席k觀眾一頓,隨時會發生,並且是合法的,主辦
單位允許這麼做。主辦單位告訴大家,來吧,多麼刺激。隨時可
以看到別的觀眾被選手k。但如此一來,就沒人會去現場看比賽,
冒著被k的風險,還無法討回公道。
基於篇幅因素,問題就到此為止吧。也由於篇幅,上述回答已刪減許
多了,否則會沒完沒了。此外,上述內容,並未經過嚴密查證,只是
個人見解,試圖說一些理由,可能有許多錯誤之處,請勿照單全收,
自己獨立思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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